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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比诗歌更好的(第2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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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他们的悟性显然也比那些凑数的杂兵们更高一些。

    所以,经过两个多月的训练,现在第1营的士兵们完成了换装,这也让伯爵大人豪气万丈起来。

    “举枪!”一名指挥官在一队骑士的簇拥下,举着北岭的狼旗,大声的下达着命令。

    听到了命令的士兵纷纷将自己肩头的针发枪放下,端平摆出了射击的动作。

    他们虽然都穿着莱特王国的制式明黄色军装,身上的行头显然有了一些区别。他们的武装带更加的科学,弹药在两肋的位置也更科学。

    所有的士兵都配发了统一的刺刀,身后还有同样的水壶,这些都要归功于唐陌,是唐陌量产的装备,让北岭军团在精神面貌上都提升了一个档次。

    “开火!”伴随着军官的命令,第一列士兵扣下了扳机,密集的枪声惊起了远处的飞鸟。

    整整一排士兵几乎同时开火,整个战阵的前方瞬间就弥漫起了一片白雾。这片白雾的后方,开火的士兵几乎同一时间放下了手里的步枪,低头开始清理起枪膛来。

    几秒钟后,他们就熟练的从自己肋下的弹药袋里取出了一发新的弹药——纸壳定装的米尼弹。

    因为更加契合膛线,所以唐陌的针发枪比起燧发枪来更加的精准,膛线的运用第一次从根本上提升了枪支的有效射程。

    在一轮齐射之后不久,烟雾还没有飘散,这些打出了第一发子弹的北岭士兵们,就再一次端起了手中的步枪。

    这些士兵现在自信心几乎爆棚,因为他们知道,自己已经换装了这个时代最强大的步枪,他们现在比起他们的敌人,强大了太多太多!

    他们没有理由不自信,因为他们的敌人手里的步枪,射速只有K1快枪射速的三分之一!

    任何人都不可能熬过K1快枪暴风骤雨一样的打击!更何况,伯爵大人还建立了一支“手枪队”!

    装备了北岭转轮手枪的精锐骑兵,可以在最关键的时间切入敌军最脆弱的部位,顷刻间瓦解掉敌军的阵型。

    罗宁 费舍洛打了一辈子的仗,他知道连他自己带出来的军队都挡不住连续六次齐射的碾压火力。

    只要这支骑兵部队切入战场,敌军将领就只有一个选择题可以做了:自杀或者投降,再或者收拢溃兵然后自杀或者投降……

    “第二列上前!”不远的地方,军官喊出了命令,狼旗在烈烈风中抽动。

    费舍洛却在想自己的女儿,听说唐陌将蒸汽机的图纸都交给了自己的女儿,他在听说这个事情的时候顿时有一种被偷家的耻辱感觉。

    那个混小子,怎么就走了狗屎运,找到了自己女儿最感兴趣的方面呢?而这个混账家伙竟然还特么魄力十足,真就投其所好连自己最珍贵的发明都献了出来……

    想想还真是该死啊!自己最宝贝的,最珍贵的……十几年间都没有人敢染指的……竟然就突然间岌岌可危了,这谁能沉得住气啊。

    “想得美!”他在心里大声的吐槽道,然后无力的长长叹出一口气来——他知道,如果那个唐陌继续在赚钱这条路上狂奔,自己的女儿还真有可能芳心暗许。

    毕竟,谁家种的白菜,谁知道啊……

    远处一名骑士策马飞奔,一直到了近处才减速下来。马背上的骑士点头致意,报告道:“大人!王城那边送来的武器到了!1000支希瑞克燧发枪!数量多了100支……但是……”

    “但是?”伯爵费舍洛挑了挑眉毛,把女儿的事情暂时放在了一旁。

    “但是之前承诺给我们的30门大炮,他们推脱说要等两个月之后……”那名来报信的骑士勒住了缰绳,让战马原地转了一圈,有些气恼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没关系!大战在前,希望他们能够按时将火炮送到吧!”费舍洛看了一眼那边的第1营士兵,底气十足的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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